电动汽车电磁兼容性检测
原边设备primary device
能量的发射端,与副边设备耦合,将电能转化成交变电磁场并定向发射的装置。
副边设备secondary device
能量的接收端,与原边设备耦合,接收交变电磁场并转化成电能装置。
地面设备off-board supply device
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的地面侧设备的统称。
车载设备on-board supply device
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的车辆侧设备的统称。
非车载功率组件off-board power components
将电网的电能转换成原边设备所需电能的功率变换单元。
一、试验方案
1.一般规定
试验前应制定试验计划,计划至少包括运行状态、激励功能、监控功能、判定准则以及有意发射等情况。
试验时,试验方案应根据无线充电系统的实际方案进行设置,可按制造厂的规定进行调整,除非另有规定。
应在试验报告中详细记录测试布置、离地间隙、尺寸偏移量和倾斜角度、电源和设备参数配置、电缆连接等试验条件。
进行辐射发射试验时,应根据地面设备产品实际安装方案,调整无线充电系统的离地间隙,并在无线充电系统产品规格书参数范围内,模拟原边设备与副边设备之间的X、Y和Z方向偏移量,以及沿 X轴、Y轴和Z轴的倾斜角度,确定无线充电系统的最大发射条件。
应在试验报告中详细记录抗扰度试验过程中和试验后的设备功能与性能判据。
2.工作状态
试验计划中应规定系统的配置和运行模式,且试验报告中应准确记录试验时的实际条件。应在下列工作模式下进行测试:
a)待机模式;
b)充电模式:在最大持续充电功率的20%~80%内进行预扫,预扫确定的产生最大发射的充电
功率,作为最终的测试充电功率。在最大持续充电功率的50%以上进行抗扰度测试。
若无线充电系统具有大量类似端口或连接器端口,则应选择足够数量的端口来模拟实际运行状况,并确保试验能够覆盖所有不同类型的终端(如所有端口数量的20%或至少4个端口)。
应使用规定的交流供电电源,在充电设备规定的工作范围内进行试验,除非另有规定。
3.负载条件
测试负载应使无线充电系统工作在最大持续功率的20%~80%。所有其他的端口应连接典型负载,如电子负载或电阻负载。
4.车辆相关的试验方案
(1)充电状态
进行抗扰度测试时,无线充电系统的充电功率应不小于系统可最大持续充电功率的20%。
进行发射类测试时,无线充电系统的充电功率应不小于系统可最大持续充电功率的80%。
应在试验报告中记录试验开始和结束时的充电功率。
(2)车辆状态
试验开始前,车辆可充电储能系统的荷电状态应处在较低水平。试验过程中,车辆可充电储能系统的荷电状态应处在20%~80%之间。
试验时,车辆应静止,发动机(如有)应处于关闭状态。所有与测试功能无关且可由驾驶员或乘员长时关闭的设备应处于关闭状态。
抗扰度试验时,车辆驻车制动系统应满足:
a)若车辆驻车制动系统可手动或自动松开,则驻车制动系统应处在非驻车状态。
b)装车辆驻车制动系统无法手动或自动松开,则驻车制动系统可外在驻车状态
抗扰度试验过程中,应对车辆进行监控,以检查车辆的符合性。除必要的试验设备外,车辆应
为空载。
应在试验报告中记录试验开始和结束时车辆可充电储能系统的荷电状态。
应在试验报告中记录抗扰度试验中车辆驱动系统状态和驻车制动系统状态。
5.地面设备状态
无线充电系统的离地间隙尺寸应符合试验车辆和地面设备的典型要求。离地间隙范围内不应存在影响系统正常工作的金属等异物。
地面设备的非车载功率组件应使用规定的交流供电电源。
车辆的辐射发射试验时,地面设备应能模拟实际工作状态,合理安装在测试场地内。原边设备与非车载功率组件的电缆组件长度应符合实际产品状态,可采用电磁屏蔽措施。地面设备布置所使用的框架或面板不应对测试结果产生影响。
应在试验报告中记录地面设备的安装状态和布置情况。
应在试验报告中记录地面设备与车辆的相对位置、气隙高度、尺寸与位置偏差等信息。
二、抗扰度
1.地面设备的抗扰度
(1)性能判据
性能判据A
试验实施的过程中或试验后,地面设备应在地面设备制造商所定义的容许范围内,按照预期继续运行。其运行状态不应改变,包括工作模式、充电电压和电流。
性能判据B
试验完成后,地面设备应在地面设备制造商所定义的容许范围内.按照预期继续运行。此外,在试验实施过程中,应保持地面设备的主要功能(在地面设备制造商所定义的容许范围内)。次要功能在试验过程中允许性能降级,但应在试验后恢复到初始状态。
性能判据C
试验实施的过程中和试验后,地面设备变化到故障保护状态。如已符合定义的安全要求,这种状态需要用户干预以重启充电或自动恢复充电。
2.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
若非车载功率单元为落地式产品,则应按照实际使用时的状态进行放置。落地式之外的产品应放置在一个高为0.8m的绝缘试验台上进行测试,试验布置见图3。
非车载功率单元应置于高出试验台面005m~0.15m的绝缘支撑材料(介电常数<1.4)上。
非车载功率单元以外的其他设备应放置在发射天线照射范围之外。多余的电缆应去耦(延伸到测试区域外的电缆),去耦方式不应影响非车载功率单元的正常功能。若由干线长限制无法放置在发射天线照射范围之外,则应采取适当的电磁屏蔽措施。
应分别在发射天线的垂直极化和水平极化两种极化状态下进行测试。
3.辐射抗扰度试验方法
车载功率组件应放置在高度为0.05m~0.15m的绝缘支撑材料(介电常数<1.4)上。
辐射抗扰度测试时,若车载功率组件可与无线充电系统的其他部分分离,其他部分宜放置在测试场地外。其他部分位干测试场地内时,宜放置在发射天线照射范围之外。若因线长限制无法放置在发射天线照射范围之外,则应采取适当的电磁屏蔽措施。
需要分别在发射天线的垂直极化和水平极化两种极化状态下进行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