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8月13日起,欧盟市场上流通的电子电气设备的生产商必须在法律上承担起支付报废产品回收费用的责任,同时欧盟各成员国有义务制定自己的电子电气产品回收计划,建立相关配套回收设施,使电子电气产品的最终用户能够方便并且免费地处理报废设备。
生产者责任:
设计环保产品,符合ROHS指令要求,并向欧盟成员国登记。
产品标识要求:
生产者名称,生产日期和相关标志(加贴回收“WEEE”标志)。
符号表示该产品不得作为城市垃圾处理。必须通过适当的回收和收集系统单独处理。遵循这些说明,您可以确保正确处理本产品,并有助于减少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潜在影响,否则可能会因处理不当而导致。回收产品有助于保护自然资源和保护环境。
适用地区
欧盟成员国:奥地利 比利时 塞浦路斯 捷克 丹麦 爱沙尼亚 芬兰 法国 德国 希腊 匈牙利 意大利 爱尔兰 拉脱维亚 立陶宛 卢森堡 马耳他 荷兰 波兰 葡萄牙 斯洛伐克 斯洛文尼亚 西班牙 瑞典 英国 保加利亚 罗马尼亚 克罗地亚 土耳其
适用产品范围
WEEE指令案适用于以下电子电气产品:大型家用器具,小型家用器具,信息技术和远程通讯设备,用户设备,照明设备,电气和电子工具(大型静态工业工具除外),玩具、休闲和运动设备,医用设备(所有被植入和被感染产品除外),监测和控制器械,自动售货机。表2(见下页)列出以上各类别电子电气设备下的产品目录。本指令案将在不违背欧盟关于安全的健康要求的法律和欧盟关于废物管理的特殊法规的前提下适用。与保护欧盟成员国重要的安全利益相关的设备、武器、军需品的战争物资不适作本指令。
“电子电气设备”(WEEE)指的是属于表2所列类别下的、设计使用电压为交流电不超过1000V和直流电不超过1500V的、正常工作需要依赖电流或者电磁场的设备和实现这些电流与磁场的产生、传递和测量的设备。“电子电气废弃物”(WEEE)指的是按照欧盟第75/442/EEC号指令第一条(a)款定义确定为废弃物的电子或者电气设备,包括在产品抛弃作为其一部分的部件所有成分、部件和消耗件。
WEEE指令和WEEE注册区别
WEEE指令:适用于欧盟,定义:报废的电子电气设备回收指令,WEEE即Waste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WEEE) Directive (2002/96/EC)
WEEE注册:仅适用于德国,定义:根据2005年3月16号颁发的 ElectroG Gesetz ,欧盟境内所有电子产品需注册回收。EAR 下设回收公司,回收公司一方面是为电子产品的回收无公害处理负责,另一方面在公司不再德国经营该产品的前提下(破产或者撤离德国市场),继续对该产品的后续处理负责。商家在和回收公司签订回收合同后,由回收公司担保处理电子垃圾,合同提交EAR审核后,由EAR 颁发WEEE-Reg-Numm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