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州正在提出对儿童产品中某些化学品的报告和禁用要求。 如果获得批准,该法案将于2020年3月1日生效。
2019年3月,美国纽约州提出第A6296A号法案,要求各大制造商(包括进口商和初级国内经销商)在其儿童产品中使用危险化学品(DC)和关注化学品(CoCs)超过可行定量限(PQL)的情况下,披露其产品含有受管控的化学品的相关信息。第 A6296A号法案,‘旨在修订环境保护法、涉及儿童产品中有毒化学品管理的法案’(以下简称作“该法案”)将通过添加新的第IX章——“儿童产品中包含的有毒化学物”的方式来修订该州的环境保护法。
根据法案的定义,儿童产品指的是主要为12岁及以下儿童设计、制造或销售的产品,如服装、婴儿用品、床上用品、(可拆卸)汽车座椅、儿童护理用品、家居用品、家具、 珠宝、新奇产品、个人护理用品、学习用品和玩具等。
该法案中还包括如下重要规定:
最初列出的103种关注化学品清单;
最初列出的9种危险化学品清单,其中一些属化学品族;
关注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清单将自该法案生效之日起180天内在有关当局的官方网站上公布,并定期进行审核;
儿童产品中使用的超过可行定量限的危险化学品或关注化学品的报告要求;
自某一危险化学品列入该清单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已使用该种化学品的)相关儿童产品的报告要求;
收费要求以及报告豁免条款;
通过当局的官方网站向消费者们公布包含关注化学品以及危险化学品的各类儿童产品;
含有危险化学品的儿童产品的制造商应告知其下游使用者此类化学品的存在,并提供相应的毒性信息;
自2023年1月1日1起,将正式禁止包含如下危险化学品的儿童产品:
石棉、苯、除纺织品外的甲醛、有机卤素阻燃剂、磷酸三(1,3-二氯-2-丙基)酯、自某种危险化学品列入清单之日起三年内,将禁止包含该危险化学品的儿童产品;
指示环境保护部(DEC)实施该法案相关的规则和条例。
值得注意的是,法案中的语言可能会在立法机关评审期间进行修改。
如果审核通过,该法案将正式自2020年3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