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毒剂定义
消毒剂是指用于杀灭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的一类化学药物。由于消毒剂的主要成分都是各种化学品,人们也常称消毒剂为“化学消毒剂”。消毒剂可以将病原微生物消灭于人体之外,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达到控制传染病的目的。消毒剂按照用途可分为:卫生用、食品接触用、工业用等。
二、消毒剂卫生标准简介
1、二氧化氯消毒剂卫生标准(GB 26366-2010)
标准规定了二氧化氯消毒剂的原料和技术要求、应用范围、使用方法、标志和包装、运输和贮存、标签和说明书及注意事项。
用亚氯酸钠或氯酸钠为主要原料生产的制剂,通过物理化学反应操作能产生游离二氧化氯为主要有效杀菌成分的一种消毒产品。二氧化氯消毒剂可以用于环境和物体表面的消毒、食品加工器具、餐饮具、蔬菜水果、生活饮用水、泳池池水、医院污水、城市中水以及非金属医疗器械等的消毒处理。
2、乙醇消毒剂卫生标准(GB26373-2010)
标准其规定了乙醇消毒剂的原料要求、应用范围、使用方法、标志和包装、运输和贮存、标签和说明书及注意事项等。
乙醇消毒剂指以乙醇为主要杀菌成分的消毒产品,此类消毒剂杀菌效果属于中等水平,它可凝固蛋白质,导致微生物死亡,属于中效消毒剂,可杀灭细菌繁殖体,破坏多数亲脂性病毒,如单纯疱疹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人类免疫缺陷病毒等。醇类杀微生物作用亦可受有机物影响,而且由于易挥发,应采用浸泡消毒或反复擦拭以保证其作用时间。醇类常作为某些消毒剂的溶剂,而且有增效作用,常用浓度为75%。据国外报道:80%乙醇对病毒具有良好的灭活作用。乙醇消毒剂可用于皮肤消毒,也可用于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精密仪器的表面消毒。不可以用于空气消毒和医疗器械的浸泡消毒。
3、含氯消毒剂卫生要求(GB/T 36758-2018)
标准规定了含氯消毒剂的原料要求、应用范围、使用方法、标志和包装、运输和贮存、标签和说明书及注意事项等。
含氯消毒剂指在水中能产生具有杀菌活性的次氯酸的消毒剂,其杀微生物有效成分常以有效氯表示。次氯酸分子量小,易扩散到细菌表面并穿透细胞膜进入菌体内,使菌体蛋白氧化导致细菌死亡。含氯消毒剂可杀灭各种微生物,包括细菌繁殖体、病毒、真菌、结核杆菌和抗力最强的细菌芽胞。主要包括了有机类和无机类。有机含氯消毒剂,如二氯异氰尿酸钠、三氯异氰尿酸、四氯甘脲氯脲、氯铵T 等的消毒剂;无机含氯消毒剂,次氯酸钙、次氯酸钠、氯化磷酸三钠等。无机氯性质不稳定,易受光、热和潮湿的影响,丧失其有效成分,有机氯则相对稳定,但是溶于水之后均不稳定。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场所和家庭的一般物体表面、医疗器械、医疗废物、饮食器具、果蔬和水等的消毒。也适用于疫源地各种污染物的处理,不宜用于空气、手、皮肤和黏膜的消毒。
4、酚类消毒剂卫生要求(GB/T 27947-2011)
标准规定了酚类消毒剂的原料、产品质量、应用范围、使用方法、标志和包装、运输和贮存、标签和说明书及注意事项等。该标准中提到的酚类消毒剂特指苯酚、甲酚、对氯间二甲苯酚、三氯羟基二苯醚这四种苯环上氢原子被羟基取代所生成的化合物。该标准不适用于其他单方或复方酚类消毒剂,适用于以上酚类化合物为主要原料的、采用适当表面活性剂、乙醇或异丙醇为增溶剂、以乙醇、异丙醇或水为溶剂、不添加其他具有杀菌成分的消毒剂。其中以苯酚、甲酚为主要杀菌成分的杀毒剂适用于物体表面和织物等消毒;以对氯间二甲苯酚和三氯羟基二苯醚为杀毒剂适用于卫生洗手、皮肤、黏膜、物体表面和织物等消毒,且黏膜消毒仅限于医疗机构诊疗处理前后使用。
5、戊二醛消毒剂卫生标准(GB/T 26372-2010)
标准规定了戊二醛消毒剂的原料要求、应用范围、使用方法、标志和包装、运输和贮存、标签和说明书及注意事项等。该标准适用于戊二醛、或戊二醛加脂肪醇聚氧乙烯醚、十二烷基二甲基苄基氯化铵、十二烷基二甲基苄基溴化铵为主要成分、以pH调节剂、防锈漆等为辅助成分、最终戊二醛浓度范围为2-2.5%的消毒剂。主要用于医疗器械的浸泡消毒与灭菌。不能用于注射针头、手术缝合线及棉线类物品的消毒或灭菌和室内物体表面的擦拭或喷雾消毒、室内空气消毒、手、皮肤黏膜消毒。
6、过氧化物类消毒剂卫生标准(GB/T26371-2010)
标准规定,过氧化物类消毒剂为分子结构中含有二价基“—O—O—”的强氧化剂,该消毒剂适用于一般物体表面消毒、食品用工具和设备、空气消毒、皮肤伤口冲洗消毒、耐腐蚀医疗器械的消毒。
过氧化物类消毒剂具有强氧化能力,各种微生物对其十分敏感,可将所有微生物杀灭。这类消毒剂包括过氧化氢、过氧乙酸、和臭氧等。它们的优点是消毒后在物品上不留残余毒性。
7、含溴消毒剂卫生标准(GB/T 26370-2010)
指溶于水后、能水解生成次溴酸,并发挥杀菌作用的一类消毒剂。标准规定,该消毒剂适用于游泳池水、污水和一般物体表面的消毒;不适用于手、皮肤黏膜和空气的消毒。
8、季铵盐类消毒剂卫生标准(GB/T 26369-2010)
标准指以氯型季铵盐、溴型季铵盐为主要杀菌有效成分的消毒剂,包括单一季铵盐组分的消毒剂、由多种季铵盐复合的消毒剂以及与65-75%乙醇或异丙醇复配的消毒剂。这类杀毒剂适用于环境与物品表面(包括纤维与织物)、食品加工设备与器皿、手的卫生以及皮肤(包括小伤口)及黏膜的消毒;与醇复配后,可用于手的外壳消毒和皮肤、黏膜的术前消毒,但不适用于瓜果蔬菜的消毒。
9、含碘消毒剂卫生标准(GB/T26368-2010)
指以碘为主要杀菌成分的消毒剂。标准规定了两种制剂,其中碘酊(碘的乙醇溶液)适用于手术部位、注射和穿侧部位皮肤以及新生儿脐带部位皮肤消毒;碘伏(碘与聚醇醚和聚乙烯吡咯烷酮类表面活性剂形成的络合物)适用于外科手及前臂、手术切口部位、注射及穿刺部位皮肤、新生儿脐带部位皮肤、黏膜冲洗以及卫生手消毒。
10、胍类消毒剂卫生标准(GB/T 26367-2010)
标准适用于醋酸氯已定、葡萄糖酸氯已定或聚六亚甲基双胍为杀菌成分,乙醇和(或)水作为溶剂的消毒剂。胍类消毒剂使用与外科手消毒、卫生手消毒、皮肤黏膜消毒及物体表面的消毒;不适用于结核杆菌、细胞芽孢污染物品的消毒。
胍类和季铵盐类消毒剂都属于阳离子表面活性剂,这类化合物可以改变细菌细胞膜的通透性,使菌体胞浆物质外渗,阻碍其代谢而起到杀灭作用。胍类是一类低效消毒药物,对细菌的繁殖体杀菌作用强大,但不能杀灭细菌的芽孢、分枝杆菌和病毒。用于皮肤和黏膜消毒,也可用于物体表面消毒。常用的有氯己定(洗必泰)、皮可洗定。胍类和季铵盐类消毒剂常与其他消毒剂复配以提高其杀菌效果和杀菌速度,将其溶于乙醇中增强杀菌效果,用于医院里非关键物品与手部皮肤的消毒。如氯己定-醇消毒药物是一种常用的皮肤、黏膜消毒药物,因具有杀菌范围广、合成简单、毒性小、成本低、性能稳定、加热不易分解、使用方便等特点,现得到广泛的应用。
11、空气消毒剂卫生要求(GB 27948-2011)
指用于杀灭空气中病原微生物以达到消毒要求的制剂,标准规定了用于室内空气消毒的常用消毒剂的技术要求、杀灭微生物要求、安全性要求以及使用、试验方法、标签和说明书、使用注意事项。标准适用于以杀灭空气中微生物为目的,并能达到消毒要求的室内空气消毒剂;不适用于以实现室内物体表面消毒为目的,兼有空气消毒作用的消毒剂。
12、医疗器械消毒剂卫生要求(GB/T 27949-2011)
指用于医疗器械处理、使其达到消毒或灭菌效果的化学制剂,标准规定了医疗器械消毒剂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使用方法、标志、标签和说明书及注意事项;适用于医疗器械消毒、灭菌用消毒剂; 不适用于带消毒因子发生装置的消毒器械及气体类或在特定条件下气化后发挥作用的消毒、灭菌产品。
13、手消毒剂卫生要求(GB 27950-2010)
标准规定了应用于手部消毒的化学制剂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使用方法、标签说明书及使用注意事项。该标准适用于以碘类、醇类、胍类、季铵盐类、酚类为原料,以水或者乙醇为溶剂制成的用于手消毒的消毒剂。
本标准不适用于用于皮肤消毒的消毒剂。
14、皮肤消毒剂卫生要求(GB 27951-2011)
标准规定了皮肤消毒剂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使用方法、标签和说明书以及使用注意事项,其适用于完整皮肤和破损皮肤消毒的消毒剂,不适用于手消毒剂。
15、普通物体表面消毒剂的卫生要求(GB 27952-2011)
标准规定了用于普通物体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技术要求、检验方法、使用方法、说明书和标签及使用注意事项。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物体表面预防性消毒的各类消毒剂。
16、疫源地消毒剂卫生要求(GB27953-2011)
指对存在或曾经存在传染源的场所进行消毒,使传染源排除的病原体达到无害化要求的制剂。标准规定了疫源地消毒剂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常用的消毒剂、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等。 本标准适用于对人类传染病的疫源地消毒或对已知有传染病病原体污染场所消毒的消毒剂。
17、黏膜消毒剂通用要求(GB 27954-2010)
指用于黏膜消毒的化学制剂,标准规定了黏膜消毒剂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使用方法、标签和说明书以及注意事项。 标准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诊疗前后用于黏膜消毒的消毒剂,不适用于黏膜抗抑菌产品和非医疗使用的黏膜消毒的消毒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