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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食品级塑料EU 10/2011法规2011年1月15日发布,于2011年5月1日正式生效。所有出口欧盟的塑料食品接触材料都必须符合EU No.10/2011法规。2019年8月9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塑料法规(EU)No 10/2011的修订指令(EU)2019/1338。此次修订主要是修改聚((R)-3-羟基丁酸酯-(R)-3-羟基己酸酯)(CAS 147398-31-0)的限制要求,该物质属于第35组物质,迁移限量总量为0.05mg/kg(以巴豆酸计)。更新之后,该物质可以单独使用或与其他聚合物混合使用,与食品的接触条件为在室温或低于室温的条件下(包括热灌装或短暂热接触),接触6个月以内或6个月以上。分子量在1000 Da以下的低聚物的迁移不应超过5.0 mg/kg。食品级塑料EU 10/2011测试申请流程:1.寄送测试样品送至实验室2.填写测试申请表3.测试合格出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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