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净化器》新国标明年5月开始实施!有哪些重要修订?2022年10月1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发布 GB/T 18801-2022 《空气净化器》国家标准。新标准将于2023年5月1日开始实施,替代 GB/T 18801-2015 ,此次为该标准第三次修订。 新标准在2015版的基础上做了以下方面的修订:
(1)建立了CADR与CCM合理的对应区间 为了提升空气净化器产品性能,规范并简化标注形式;同时确立产品优化设计与过滤网用材的对应关系,避免初始性能指标过高但寿命相对较低的产品误导消费者,因此,基于统计数据,将颗粒物、气态污染物(甲醛)的CADR值与CCM值进行了关联对应。
(2)重视家居环境中的空气污染现状,进一步完善气态污染物去除性能评价试验方法 对单成分、高浓度的气态污染物去除评价方法在实际的家居环境中较为少见,会对消费者和净化技术的提升带来错误引导,导致去除污染物的指向性过于偏颇,本次修订充分考虑空气净化器的真实使用环境,基于多轮比对数据,完善了气态污染物去除相关试验方法,提出了气态污染物混合加载试验方法和动态平衡试验方法。
(3)提出了“去除率”评价方法,评价净化器对病毒的净化能力 由于病毒的特殊性,其自然消亡率及净化过程都无法用颗粒污染物适用的动态平衡方程来描述, CADR无法作为评价指标,对此提出了在规定条件下的“去除率”评价方法,同时,为了避免净化器去除病毒后会产生二次污染,提出了移仓检出率试验方法。
(4)提出了“人工嗅辩”定性评价,作为“臭气浓度”的评价方法 由于异味成分复杂多样,且不同人群对异味的感知能力不同,现阶段,异味的仪器测量数据与消费者感官之间,很难建立对应关系,因此,本次修订提出以“臭气浓度”作为评价指标,采用“人工嗅辨”定性评价方法,评价空气净化器产生的二次异味以及去除异味的能力。
(5)除上述内容以外,修订版标准还在待机功率、噪声能效等指标设定上做了修改。汇总如下:
标准修订主要内容
序号 | 修订属性 | 修订/增补部分 | 试验方法及依据 | 要素分类 |
1 | 完善 | 颗粒物,气态污染物去除技术要求 | CADR与CCM既往关联数据分类整合 | 规范性 |
2 | 完善 | 气态污染去除试验方法 | 气态污染物混合加载试验方法 | 规范性 |
3 | 完善 | 微生物去除要求及方法,增补病毒去除性能评价方法 | 针对目标污染物的去除率法(规定条件下) | 规范性 |
4 | 完善 | 异味去除/模拟二次异味评价 | 嗅辨评价法(依据相关国标) | 资料性 |
5 | 完善 | 过敏原去除方法 | 去除率法(规定条件下) | 资料性 |
6 | 完善 | 动态平衡法去除气态污染物试验方法(以除臭氧为例) | 动态平衡法(模拟实际使用,根据动态平衡方程) | 资料性 |
7 | 完善 | 待机功率要求 | 依据GB/T35758-2017(IEC 62301) | 规范性 |
8 | 完善 | 噪音要求 | 补充要求,对低噪声模式做出标注 | 规范性 |
9 | 完善 | 能效要求 | 适当调整 | 规范性 |
修订后的 GB/T 18801 包括9个章节及15个附录,涉及7类技术要求及14项测试方法,具体架构见下图。
我们秉承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以客户为中心,高效统筹安排测试计划,竭力缩短测试时间的周期,为客户提供快捷、公正的第三方咨询检测等服务。服务区域遍布广东广州、深圳、东莞、佛山、中山、珠海、清远、惠州、茂名、揭阳、梅州、江门、肇庆、汕头、潮州、河源、韶关及全国各地如您有相关产品需要咨询,欢迎您直接来电4000-1998-38咨询我司工作人员,获得详细的费用报价与周期方案等信息,深圳讯科期待您的光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