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6日,工业与信息化部科技司公示了《危险货物运输包装 内装多种危险品的包装安全技术规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 救助包装安全技术规范》等12项强制性国标的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本次公示截止至2023年8月16日。
在本次征求意见中,化学品运输相关的企业要重点关注其中「2项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1)《危险货物运输包装 内装多种危险品的包装安全技术规范》
(2)《危险货物运输包装 救助包装安全技术规范》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 内装多种危险品的包装安全技术规范》
内装多种危险品的包装,指两种或更多危险品装在同一个外包装内形成的组合包装(《规章范本》及JT/T 617中称为混合包装,Mixed packing)。该类包装在实际生产中已经受到广泛应用,但此前在各类标准中均未对其做出明确的定义和规定。
《内装多种危险品的包装安全技术规范》等同采用了联合国《规章范本》(第22修订版)中内装多种危险品包装的相关技术内容,标准的技术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
该标准规定了危险货物运输包装-内装多种危险品的包装的标记、标签、包装要求、有限数量和例外数量包装特殊规定及包装检验等,瑞欧整理要点如下:
标准适用范围:
标准适用于:
盛装多种危险货物的组合包装。
标准不适用于:
(1) 净重大于400kg的包装件;
(2) 装载液体、容量超过450L的包装,但不包括组合包装;
(3) 装有6.2项感染性物质的包装;
(4) 装有放射性物质的包装;
(5) 气体喷雾器、气体容器、压力贮器、低温贮器。
包装编码和标记:
(1)混合包装的编码方法、标记、尺寸等要求同组合包装;
(2)混合包装只使用外包装的编码;
(3)混合包装的包装类别应根据内装危货要求的最高包装类别确定。
运输标记和运输标签:
(1)混合包装上应粘贴每种危险货物的标记和标签(正式运输名称、UN号、1-9类运输标签)(注:此前的国内道路运输标准JT/T 617对包件标记的规定未包括正式运输名称,此次混合包装的新国标采用了最新版《规章范本》中的规定,明确要求在包件上体现正式运输名称);
(2)特殊危险货物需特殊标记,如鱼树图、方向标记、锂电池标记等;
(3)如果危险性已经反映在主要危险性标签上,即不需要贴次要危险性标签;
(4)新增了锂电池组包装标记的规定。
有限数量包装和例外数量包装特殊要求:
明确了采用有限数量和例外数量豁免的危货,在泄露时不发生危险反应的条件下,可以放在同一外包装中运输(即采用混合包装的形式)。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 救助包装安全技术规范》
救助包装,是一种特别包装,用于放置损坏、残缺、渗漏或不符合要求的危险货物包装件,或者溢出或漏出的危险货物,运往回收或销毁场站。此类包装作为新型的包装形式已得到广泛的使用,但国内目前尚无救助包装安全技术规范相关内容的标准,此标准的技术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
《救助包装安全技术规范》等同采用联合国《规章范本》(第22修订版)中救助包装的有关技术要求。该标准规定了危险货物及包装分类、包装编码和标记、运输标记和运输标签、通用要求及性能检验等。
标准适用范围:
盛装除第2类气体、6.2项感染性物质和第7类放射性物质以外的危险货物的救助包装和大型救助包装。
标准不适用于救助压力贮器。
包装编码和标记:
(1)尺寸要求同一般危货包装;
(2)包装编码中,应在容器类型的编码后加上字母“T”表示救助包装/大型救助包装(如下图);
(3)救助包装/大型救助包装应按照拟用于运输固体或内容器的II类包装容器所适用的规定进行标记,标记应分别符合GB 19270-2009和GB 19432-2009中5.2节的相关规定。
截图来源:《危险货物运输包装 救助包装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运输标记和运输标签的要求:
(1)运输标记(正式运输名称、UN号);
(2)特殊危险货物需特殊标记,如鱼树图、锂电池标记等;
(3)标注“救助SALVAGE”字样,高度不小于12mm;
(4)提交运输时,可在包装上表明装卸或贮藏时应小心操作的附加标记或符号(如,用伞的符号表示包装件应保持干燥);
(5)大型救助包装应在两面作标记及粘贴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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