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2日,欧盟委员会向世界贸易组织(WTO)递交G/TBT/N/EU/989号通报,拟对(EC)No 1907/2006(即欧盟REACH法规)附录XVII中关于D4、D5、D6的使用限制进行修订。
(来源:WTO官网)
相关物质解读
八甲基环四硅氧烷(D4)、十甲基环五硅氧烷(D5)和十二甲基环六硅氧烷(D6),分别是具有4、5和6个硅氧烷基团的环状挥发性甲基硅氧烷(cVMS)物质。
由于它们具有持久性、生物蓄积性、远距离环境迁移性,且对人及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已被欧盟确定为高度关注物质(SVHC)。
自2020年1月31日起,欧盟已根据REACH法规限制在淋洗类化妆品中使用D4和D5:含有浓度等于或大于0.1% (w/w)D4或D5的淋洗类化妆品不得上市。
条款具体变化
此次修订中,新增了含有D6的淋洗类化妆品,以及含有这三种物质的驻留类化妆品的上市限制。
这将意味着:
(1)在本法规修订版生效后两年后,含有浓度等于或大于0.1%(w/w)D6的淋洗类化妆品不得上市;
(2)在本法规修订版生效后三年后,含有浓度等于或大于0.1%(w/w)D4或D5或D6的驻留类化妆品不得上市。
REACH法规此次对于使用限制的修订,主要是基于考虑到含有这三种物质的驻留类化妆品会被消费者广泛使用,而导致驻留类化妆品成为这三种物质的主要释放来源,从而引起的环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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