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通用充电器的修订指令
01 、指令发布
2022年12月7日,欧盟官⽅正式发布关于通用充电器的修订指令Directive (EU) 2022/2380,以补充RED命令Directive 2014/53/EU中3.3(a)对通用性充电插口的落实措施规定。
02 、涵盖设备范围
该修订指令涵盖以下13类无线设备:
1、手机 Handheld mobile phones;
2、平板电脑 Tablets;
3、数码相机 Digital cameras;
4、头戴式耳机 Headphones;
5、带麦克风的头戴式耳机 Headsets;
6、手持游戏机 Handheld videogame consoles;
7、便携式音箱 Portable speakers;
8、电子阅读器 E-readers;
9、键盘 Keyboards;
10、鼠标 Mice;
11、便携导航 Portable navigation systems;
12、入耳式耳机 Earbuds;
13、笔记本电脑 Laptops.
根据新指令要求,上述13类设备都必须配备符合EN IEC 62680-1-3:2021标准的USB Type-C充电接口,并可以使用符合相同标准的充电线缆进行充电,其中支持快充的设备应支持符合EN IEC 62680-1-2:2021的USB PD协议。
此外消费者和用户可选择购买无捆绑充电器的设备,制造商或销售商应在包装上通过特定标志标明产品是否配备充电器,并说明充电器功率范围要求以及所支持快充协议。
03 、实施日期
新指令将于2024年12月28日起,在所有欧盟成员国强制实施。
其中,对笔记本电脑设备的要求将于2026年12月28日强制实施,在强制日期之后进入欧盟市场的新设备都应满足该指令要求。
新指令要点解析
1、调整了原命令Article 3.3 (a)条文,并添加Article 3.4条款,补充了对于通用充电接口的具体实施要求。
2、更新了生产商、进口商、分销商等的责任和义务。
3、上述13类产品只要能够通过线缆进行充电的,都被要求强制配备符合EN IEC 62680-1-3:2021标准的USB Type-C ®充电接口,并能够使用符合相同标准的充电线缆进行充电,其中支持快充的设备应符合EN IEC 62680-1-2:2021标准化的USB PD(Power Delivery)协议。
4、无线通讯设备在欧盟市场销售流通时,可选择是否配备充电器,并进一步明确使用说明,外包装或标牌中需要体现充电器的类型和配置情况,信息要以可读可见的方式显示,下图为标签示意图(需等比例缩放),其中a应该不小于7mm。
商品配置充电头:
商品不配置充电头:
5、标识牌中应反映电池充电规格型号,以下为标识平面图(需等比例缩放),其中a应当不低于7mm。
其中,XX为无线网络设备电池充电所需要的最小功率对应的数,该数字确定了充电器为无线设备充电所需的最小功率。
YY为无线网络设备完成大充电效率所需要的功率大数,该数据确认了充电器至少需要提供的输出功率以实现最大充电速度。。
当充电器适用USB PD时(充电功率超过5V,电流量超过3A或输出功率超过15W),则须表明简称“USB P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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